3月23日,陕西师范大学与陕西省教育厅签署共建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协议。3月24日下午,学校相关领导又赴新疆,在乌鲁木齐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共建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协议。这是继2008年10月下旬,与青海省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共建“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协议以来,学校与西部省区共建“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一、校省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共建工作的推进
对于建立“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的相关事项,校领导高度重视,两省区相关领导也积极配合。校党委书记江秀乐、校长房喻、副校长赵彬出席与陕西省的签字仪式,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副厅长张雄强也亲临会场,并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在新疆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靳诺会见了校长房喻、副校长赵彬以及学校有关单位负责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教育厅副厅长孙也刚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二、总结前期经验、依托共建平台,探索新思路,发挥示范性,彰显师范特色,积极服务西部基础教育工作
正式开展校省共建“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工作之前,学校早在1995年就先后与陕西省旬邑县、陇县联合展开“共建教育发展工程”,迄今已逾十年时间,积累了丰富的校县共建经验。在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学校积极把服务和引领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范围拓展到更宽的领域,力争在服务陕西、乃至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和应有的影响力。
与此同时,学校充分依托于2008年7月挂牌成立的“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大力推进省内外教师教育资源建设,集合集优,整合教师教育、课程教学等资源,以培养更多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促使基础教育师资水平的提升,努力扭转省内,乃至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的薄弱局面。
学校及时抓住“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重点支持项目——“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即将启动这一契机,根据实验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实施教师专业发展服务计划、校长专业发展服务计划、网络远程教育发展服务计划、学校发展服务计划和区域教育发展服务计划等五个服务计划,支持实验区师资培养培训,提升实验区基础教育办学水平,为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
三、以校省共建“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为载体,全力促进西部基础教育水平提升
根据与两省区共建教师教育实验区协议的规定,学校在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汉中市西乡县以及新疆巴州建立以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和培训、教育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免费教育师范生实践教学和义务支教、教育信息共享和咨询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多功能综合性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实施以提升基础教育师资队伍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任务的基础教育共建工程。
根据协议,学校还将积极争取国家招生政策的倾斜和支持,以定向或合作协议等方式,为实验区中小学培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师资力量;与实验区相关单位一起,共同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分别在当地建设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一所示范高中、一所示范初中、一所规范化小学以及一个规范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共建市(县)开展以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的教育科研实验研究及成果推广活动;在实验区共建网络远程视频教育系统,促进实验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附中、附小、幼儿园和相关部门与实验区对口单位建立友好合作共建关系,深入落实共建项目任务。两省区教育厅将协助学校在实验区中小学建立教育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并与学校联合成立“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领导小组,加强对共建活动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切实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学校已经先后完成了与西北四省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建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协议的签署工作。
转自 教育部网站(www.jyb.cn) 2009年4月29日
链接 http://news.jyb.cn/high/gdjyxw/200904/t20090429_268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