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师范大学从95级起,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并针对导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制订了工作条例。图为本科生导师沈婕副教授通过建立例会制度,采用“导师-硕士生-本科生”互相交流的形式,同学生一起研讨问题。吴佳 摄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按阶段选择导师
上海交大于2006年年底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开展本科生导师制试点,学生在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导师,以得到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
从大一开始,上海交大为每个寝室的四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解疑答惑,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大二、大三的学生可以根据专业和爱好选择导师,导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的选课和参与项目等具体事宜。大四学生最主要的是毕业设计,有了以前参与项目课题的经验,再加上经验丰富的导师的指导,毕业设计的完成就更为顺利,成就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在毕业的最后阶段,这些导师仍会定期地对指导的学生加以引导,并帮助他们顺利踏上社会,服务社会。(牟慧玲)
宁波大学:为学生研究性学习导航
宁波大学工程力学专业从200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为充分利用工程力学师资力量,培养本科精英人才,该系大胆创新,推出了本科生导师制,开办“学生就读指导门诊”,让特聘教授担任本科生主要课程的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宁波大学工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是从学生大一时开始实行的。学院将新生分配到每个导师名下,导师就学习方法、专业选择、就业去向等问题,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并根据学生本人的兴趣和潜力,为学生制订发展规划。
力学与工程科学系为本科生创设了多个学习平台。从大三开始,就有计划地安排优秀本科生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参加科研工作。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学习和研究,还要培养他们的沟通能力、写作能力、表达能力。(李九伟)
陕西师范大学:通过制度落实导师制
从2002年实行学分制以来,陕西师大为使学生充分利用学分制所提供的各种机会,克服学习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启动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学校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教务处统一印制了《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簿》,作为全校本科生导师日常工作的记载。2006年10月,为了适应和推进“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从2006级学生开始,学校再一次对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陕西师大规定了严格的考核和奖励制度,每学年在全校组织一次评选活动,评选出30-40名优秀本科生导师进行表彰。学校定期组织本科生导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老师们普遍反映:本科生导师工作是一种“良心活”,需要每一位从事导师工作的教师从教书育人和对学生负责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王香鸽)
山东大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
山东大学对三年级以上的本科生实行导师制,有条件的学院对全部本科生实行导师制。
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山大对学生实施中期分流,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或攻读第二学位;对学有专长和拔尖学生,学校通过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的方式予以重点培养;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将其选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培养。为此,学校教务部门在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安排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姚建)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11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