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秦都市报》2003年2月26日特别报道] 这几天,我省各高校相继开学,而对于陕西师范大学的贫困生们来说更是满面春风喜气洋洋。该校769名贫困学子日前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签定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并当场领到了存折和信用卡,贷款金额总计达1051万元。这是自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陕西师范大学获得贷款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一次,有力地解决了近几年来一直困绕该校的学生贫困问题。
陕师大的贫困生人数约占学生总数的30%,这部分学生的学费及生活费问题值得关注。去年以来,陕西师范大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多次要求有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解决贫困生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启动早,但贷款防范机制不健全,银行过于惜贷,致使助学贷款落实缓慢,实效不高的现实。学校正确分析原因,理清了银行与学校、学生几方面在助学贷款中的责权利关系。校领导利用不同场合和形式,亲自与银行联系,宣传介绍学校有关情况,积极争取银行的支持。分管副书记指导有关同志从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与学生、教育及国家的重要意义,陕西师大贷款发放管理办法和严格的贷后跟踪管理制度,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情况及金融市场潜力、毕业生良好的就业情况等方面,与多家银行进行协商和沟通,最终和建设银行陕西分行达成了贷款协议。该行承诺全额受理该校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使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办理贷款期间,建设银行翠华路分理处的几十位同志每晚加班到11时多,用3天时间完成了对陕西师大1000多份贷款材料的初审。建行还为该校学生设立了献爱心基金,双方的合作成为陕西省银、校合作的典范。
陕西师大学生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2年,师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突破了1999年以来一直进展的状况,共为972名贫困学生办理了1300余万元贷款,获贷率达到申贷学生总数的49.6%,人数和金额分别比过去增长了24.3倍和41.5倍。在问题缓解后,学校加强了贷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助学贷款的育人功能。学校制定了“学生——学院——贷款办——银行”分段审查制度,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贫困生家庭收入状况、社会关系资助状况、日常在校消费表现等,做到对学生负责、对国家负责,从根本上杜绝有经济承受能力的学生假贷款高消费能力;通过提醒制度督促贷款学生在每个季度的银行结息日之前,及时付息,对欠息学生进行记录,通知其所在的学院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补付息款;通过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和联系方式登记造册,协助经办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查询系统,做好毕业生还款确认和还款跟踪与管理工作,确保还贷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去年11月6日,本报曾报道了陕西师范大学在全国首家设立“诚信助学基金“的消息《百万诚信助学金出笼》,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发家纷纷认为:诚信概念的注入,对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师大有关人士也肯定地认为,诚信教育的加强也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这次与建行合作。师大把保持诚信按时付息还款作为学校助学贷款的生命线,形成“以诚信促申贷”的文化氛围,保证了目前已毕业获贷学生全部按照合同要求还本付息,有3名同学提前全部还本付息,充分赢得了经办银行的信用认可。在当天的颁发仪式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们一致表示要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和人民。 (李卫东 记者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