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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
王周发

王周发(又名周玉),男,汉族,生于1929年11月,陕西大荔县人。中共党员。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37年9月至1942年7月,在本村小学读书。1942年9月,考入大荔县双池高级小学,当时,经常遇到日本侵略者飞机的空袭,拉警报、停课、疏散,对学习干扰很大,他常常晚上在小油灯下补课学习。由于学习成绩优秀,免试保送到县初中。1944年9月至1947年7月,在大荔县中学初中学习。毕业后,由于家境贫寒难上高中,背着行李淌洪水东渡潼关投亲谋生,未找到事干即借路费,返乡报考同州师范。1947年9月至1950年4月在师范学习。1949年3月大荔解放,大荔农校与同州师范合校,更名为大荔师范。同年11月经杜枫、杨茂祥同志介绍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0年1月,经李垠、黄绪森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时,党组织还未公开,入党宣誓仪式是秘密举行的。党旗下,蜡烛照明,几位领导人和3名新入党的学生低声宣誓,庄严而肃穆。为了安全,党组织给他起的代号叫周玉。因学校工作需要,他未毕业被提前抽调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大荔师范总务干事、附小教师、教务处职员兼团总支书记。

1952年9月被组织推荐到西北大学师范学院中文专修科学习,学制一年。1953年初,又一次被学校提前调出工作,终止了学业。1953年1月至1958年8月,先后在西北大学师范学院、西安师范学院工作。曾任党支部委员、党总支部委员、党委委员、常委、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等职。

1958年9月至196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党史研究班学习,期间在北京西郊四季青人民公社半农半读三个月。1959年10月1日,是建国10周年大庆。天安门广场数十万欢庆大军,人民大学的队伍排在最前边的警界线后。五色彩旗迎风招展,礼炮响连天,欢呼声响彻云霄,热闹非凡。他第一次见到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讲话的伟大光辉形象,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对后来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产生了深刻影响。毕业后回到陕西师范大学工作。

1960年8月至1964年初任物理系、电子系党总支副书记。时值国家经济困难时期,电子系要“下马”(停办),65级学生要放长假一年,教职工队伍要精简,有的要停薪留职回乡生产等。面对诸多问题,他细致耐心地做了大量的工作,化解矛盾,克服困难,同师生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度过了困境。

1964年10月,王周发同志受组织委派参加长安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担任大队工作组组长。当时的形势是:社教大军下长安,社教分团引镇扎营盘,纪律规定非一般,队员都怕沾了边,农村干部靠边站,接受“四不清”专案盘点。在气氛紧张的环境中,他思想上既有压力又求稳怕乱,坚持没有证据不定案,“战果”不明显,没有造成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初期,他受到冲击,被非法抄家、封门、关“牛棚”,遭到批判。后被下放到国棉六厂劳动,接受工人再教育。不久又被下放到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杨梧“五七”干校学习、劳动改造思想,担任第二队队长、党支部副书记。在这里帮厨、学木工,倒也清闲,生活规律,心情舒坦,5个月结交了不少朋友。

1972年3月至1974年8月,他笫二次去物理系工作,任物理系党总支书记,这时学校恢复了招生制度,物理系招了一个实验班,都是推荐来的工农兵学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又受“文化大革命”极左和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思想比较混乱,他和有关同志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采取措施,使全班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1975年2月,他又被调到组织组工作,这已是王周发同志第4次进党委组织部门工作。先后担任组织组组长、政治部主任、党委常委。工作中,他对自己提出三个严守:一是识别干部靠“德才兼备”,忌“任人唯亲”;二是审干工作靠“重证据”,忌“捕风捉影”;三是党建工作靠“积极慎重”,忌“拉夫”、“关门”。他坚持原则,身体力行,言行一致。1975年和1976年两届1600多工农兵学员的毕业分配,他是主管,毕业生中有各种想法和要求,任务艰巨,特别是要求支农和支边的人很多。申请者中有来自农村的,也有久居城市的;有工农子弟,也有知识分子子女。不仅有笔墨成书,还有的以鲜血成文表决心。经过深入了解,反复研究,最后学校批准2人回乡支农,6人去西藏支边。1976年10月,他参加陕西省教育局赴西藏工作组,带队护送西安地区支援西藏的32名毕业生,乘火车到甘肃柳园兵站,等候转运站的汽车,等了半个月,处境艰难。他在诗中写道:“高原沙漠孤柳园,浩瀚茫茫无人烟。兵站矮屋食宿简,深情厚意迎支边。秋风捲沙刺骨寒,唇干舌燥感冒添。环境险恶意志坚,难挡援藏英雄汉。”10月27日在零下40多度的严寒中,行车17个小时,顺利地翻过了5500米的冰冻雪山——唐古拉山,于28日安全到达目的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过半个月的细致工作,全部支援西藏建设的毕业生愉快地走上了工作岗位,他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在学校分配毕业生工作确定方案的紧要时刻,其父病危,家中来电催他回家,自古忠孝难两全,他坚持到毕业方案确定后,才匆匆回家,父亲早已病故,使其感到终生内疚和遗憾。

1977年12月31日,中共陕西省委决定:王周发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他分管党的建设、干部工作、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工会工作、落实政策等工作。粉碎“四人帮”后,全国各条战线都在拨乱反正中前进,他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分清是非,努力工作。参加平反冤假错案和甄别改正错划右派工作,使一批遭受不白之冤的同志得到了平反;坚持标准,参与调整中层领导班子,从而加强了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机构,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保证了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他在党委副书记工作岗位上干了10年,有机会去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开阔了视野,收益匪浅。工作中,他也受到不正之风的干扰,遇到不少矛盾,“得罪人”是难免的。但他始终坚持“四不”:不为名、不图利、不奉迎、不受欺。他认为:为名会勾心斗角,图利会伤天害理,奉迎是低三下四,受欺是压正扶邪。这“四不”十二个字,使其在工作中不丧失原则,不厚此薄彼,坦坦荡荡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平时他不回家,再忙春节也要赶回去。1986年年三十受学校委托他到石家庄看望病危的老校长,未能回家。84岁高龄的老母亲盼儿回家团圆失望了,他答应母亲生日回去,又因工作忙不能脱身,直到母亲病危赶回去也没说上一句话,他极为痛心伤感!

1987年12月,王周发同志被选为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其在党风党纪教育、纠正党内不正之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配合、督促有关部门检查了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财务纪律、外事纪律,以及招生和毕业分配中的纪律。着重抓了党员遵守《党章》、《准则》规定的纪律,检查了全校处以上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和一般党员中的突出问题。处理了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学校党风好转起了积极作用,为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王周发同志长期在高教战线工作,熟悉党对高等教育的方针和政策。他一直从事党务工作,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他勤学习、善思考,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在领导岗位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反对以权谋私,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在工作中能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心青年干部的培养和成长。他严于律己,为政清廉,生活简朴,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平易近人,受到群众的好评。1991年8月退休后,仍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曾帮助朋友办学;平时读书、看报、学拳、练剑;参加老年合唱团,有时也旅游、参观。正如他所说:自强不息天行健,奉献余热向前看。

(王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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