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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
荆宝贤

荆宝贤,女,汉族,1932年3月7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中共党员,副研究员。在西安读中、小学,1951年被保送到西北大学师范学院数学系学习。1952年加入共青团,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组织抽调参加工作,先后在西安师院人事组、党委组织部任科员、干事、秘书。1960年陕西、西安两所师院合并成立陕西师范大学,1961年担任化学系党总支副书记。

1963年冬至1965年秋,书记连续外出参加社教、调研,党总支工作由她全面负责。1964年,化学系由北院迁往南院,实验室多,玻璃仪器、化学药品量大,易燃易爆品不少,为保证安全,她与系行政及各教研室领导,共同制订搬迁方案,如期搬入到南院新盖的化学大楼。

1966年春,带领部分师生,赴泾阳参加农村社教运动。“文革”开始后,被学生揪回学校,接受批斗。1969年随学校疏散到永寿,与全系师生一起参加斗、批、改。

  1970年申请去校泾阳农场劳动锻炼。1971年回校后任教务处科研科科长,分管理科系(所)的科学研究、仪器设备及校办工厂生产等。1977年,学校将科研科从教务处分出,成立科研处,1978年被任命为副处长。1986年,学校成立“陕西师大科技服务中心”,与科研处合署办公,荆宝贤兼任负责人。1987年2月学校发文,明确科技服务中心为处级建制,任命其为主任(兼科研处副处长)。同年,科技服务中心被高教局评为“先进集体”,她被评为“先进个人”。

  荆宝贤曾协助教务处、科研处5位处长管理科研工作,除重大问题共同商议决定外,日常业务几位处长均让她独立处理。

一、抓计划,促发展,改善实验条件,改变高师科研落后面貌

  “文化大革命”后,各项工作走上正轨。1977年底,科研处筹办了“文革”后首次“自然科学报告会”,交流了100多项成果,但大部分为论文,技术应用成果较少。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之后,科技事业迅猛发展。科研处会同理科系(所),拟订了学校“1978—1985年理科科研发展纲要”,促使科学研究,冲破师范院校长期以来“重教学,轻科研”,“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束缚,积极面向社会,面向经济建设选择课题,加强横向合作与对外交流。在年度计划中,既保证列入应用技术课题及对外合作项目,也支持自拟的基础理论研究。所以每年不仅有大批论文完成,还涌现出了许多受社会欢迎的技术成果,有的转让后取得了很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如物理系贺瑞灵教授研制的“物理实验组合仪器”,经鉴定后,由多家工厂生产了4000多套,销往青海、甘肃、新疆、山西等地,经济效益达197.4万元。

  积极动员与组织教学、科研人员从多种渠道争取经费,除教育部和学校拨给的经费外,争取承担国家与地方项目,扩大经费来源。逐步为理科系(所)添置了电子显微镜、真空渡膜机、核磁共振仪、高压液相色谱仪等一批大型仪器设备,不断改善实验条件,促进研究手段现代化。实行对外开放后,设法拓宽渠道,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种国际科技活动。截至1988年,有80余人次赴美、英、法等10多个国家交流;还有30多人次在国内参加了国际会议,对了解世界前沿科技水平,促进、提高我校科研水平起了积极作用。随着科技成果增多,由她带队多次参加地方成果展览、交易会,1982年参加了“部属院校科技成果展览”,1985年随教育部代表团参加了“首届全国科技成果交易会”(我校36项),教育部长何东昌为我校写了“教学与科研结合,为培养高质量中学教师服务。向陕师大同志致敬”的题词。

二、抓科学研究机构建设

  “文革”后,理科只有一个校属声学研究所,1981年省上批准在师大建立陕西省物理研究所,由高教局领导,学校代管。为加快与提高科研水平,科研处与理科系共同筹划,积极创造条件,先后建立了陕西地理、蝗虫分类、微量分析、基础数学、激光等10个系属研究室,从组织上得以保证。专、兼职研究人员近200人,担负教学、科研双重任务,是一支极为重要的科技力量。截至1988年,我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50多项,厅局级奖励成果70多项,其中绝大部分是由科研机构完成的。“文革”前,地理系曾编写了一部《汉中地区地理志》,陕西地理研究室成立后,加强人力,加快步伐,分头为其余九个地、市编写,开始了一项大的系统工程。省科委将编写各地、市地理志列为省上的重点项目,每年划拨经费。该志为综合性地理学专著,文图并茂,每部30—60万字,是在各地、市实地考察基础上,分析,探讨合理利用与改造当地自然条件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进行规划,生产布局,指导农业提供科学依据,很受地方欢迎。出版后都获得了省级奖励。

三、抓科技方针政策学习,努力提高自我

  荆宝贤曾编辑了《科技工作文件选编》,收入了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等近30篇,除自己经常学习外,铅印成册,发至系(所)供大家一起学习。她撰写的《振兴高师,必须重视科研工作》,经高教局推荐,1983年在“省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成立大会”上交流,《认真贯彻科技发展方针,积极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1985年在高教局“贯彻科技方针大会”上交流,均受到好评。她执笔起草的《陕西师大科研管理改革意见》、《重大理论成果评审、上报及申请奖励办法》,以及对科研机构及科研编制加强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经领导批准实施。1984—1987年,国家颁发了“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她先赴教育部学习,后在校内举办培训班,担任主讲,向相关人员及时传达国家法令。为适应发展,科研处将人员分成“综合计划”与“成果专利”两个科,配备年轻人担任科长,各系(所)也配齐了专、兼职管理人员,使管理工作不断得以完善、加强。

  1987年,受校长指派,她与十多人共同编写《陕西师范大学科技志》(1949—1984),她担任主编,1989年铅印成书(约16万字)。

  荆宝贤在职时,曾兼任学校“理科学术委员会”秘书机关三总支副书记,“省科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高教分会”常务理事,“陕西高校联合开发集团” 常务理事。她长期从事学校管理,尤其对科研管理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领导肯定、群众赞扬。

  1988年5月退休后,曾任学校“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委员,在校老年体协、机关退休党支部分别工作十多年。平日除坚持读书、看报、打球外,她兴趣广泛,喜欢唱歌、摄影、做手工艺品,通过电脑与诸多亲友保持联系、交流,退休生活充实。

  (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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