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9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不仅是学校声像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院系档案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07]63号)的有关规定,将纳入各学院档案工作予以考核评比,而且在多年之后将成为广大校友寻根温梦、回望母校的最美好记忆。因此,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能够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整理,确保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能够齐全完整、准确客观地完成归档。
归档注意事项:
1.归档的毕业生合影照片以班为单位、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为正规形式拍摄的合影。
2.照片上师生名单排序为:第X排 左起:XXX。
3.未尽事宜,请咨询档案馆网络技术室,电话:8531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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