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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召开

11月2日下午,我校2006年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在雁塔校区学术活动中心二层报告厅召开。张建祥副校长出席会议,人事处副处长胡波宣读了《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各处级单位、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院(系、部、中心)分管行政工作副院长(副主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但锋主持。
  张建祥副校长首先传达了国家和陕西省人事、财政等部门关于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背景、基本精神、原则和思路,简要介绍了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有关政策,重点介绍了全省教育系统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及实施的思路。
  对于正确贯彻国家和陕西省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做好我校工资改革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张建祥副校长强调了以下几点:
  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而是国家为了规范收入秩序,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更好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要加强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将上级及我校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和基本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特别要把下列问题向教职工讲清楚:一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其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循序推进改革工作。二是本次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规范分配秩序,遏制收入分配的混乱现象,适当缩小地区间、部门间的收入差距;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三是确立合理的收入差距,并不是要建立新的平均主义。要把引导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本次改革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国家政策,对工资制度改革中的具体差别甚至个别教职工出现的工资降低等情况要正确对待。
  第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工资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牵涉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各单位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实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并要指定严谨细致、责任心强、了解教职工队伍基本状况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要注意动态跟踪,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我校本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数多,工作量大。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改革的每一环节,加强对实施工作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改革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不能解答的问题要及时和人事处沟通协调。
  最后,财务处处长但锋同志就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政策和张建祥副校长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做到准确、细致、高效。他特别强调,各单位要有时间观念,要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中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各个环节的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会后,人事处副处长胡波对各单位指定的工作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培训,讲解了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方法、基本信息的审核方法和程序。最后,他对工作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充分、准确理解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的精神实质;二是要以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改革工作之中,保证工作质量;三是要遵守劳资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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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改革的原则 国家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是: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二、改革的内容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精神,要通过本次改革在公务员中实行职级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我校本次工资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的改革待国家和陕西省的具体方案制定完成后再另行安排;津贴补贴部分仅在艰苦边远地区实施,我校本次改革不涉及。
  三、实施范围 一是2006年7月1日及其以后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了提前离岗手续且未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二是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和按规定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只按照规定增加离退休费。
  四、时间安排 本次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从11月2日到25日,分为准备、实施和报批、兑现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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