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职业素养,积极推进中小学新课程的实施,教育部委托陕西师范大学于2008年8月10日至19日,在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举办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本次培训,教育部下达青海省1500名教师培训计划。青海根据实际,安排年龄45岁以下,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任务,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探索、教学成绩突出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县乡(镇)级教研员参加培训。科目涉及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
据悉,这次培训以模块形式设计,共分5个模块:通识培训、学科课标与教材培训、新课程教学专题研讨、新课程教学实践策略及案例展示,以及新课程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培训方式以参与式、互动式培训为主,关注教师的亲身体验与感悟。将采取专题讲座与研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专题研究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课后交流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开展现场学习、课例分析、分组讨论、对话交流、学术沙龙、文体活动等,调动教师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
为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青海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举办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班的通知》,明确了培训的内容和目标,着力提升全体参训教师的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国家级培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转自 《中国教育报》2008年8月13日
链接 http://www.jyb.com.cn/cm/jycm/beijing/zgjyb/2b/t20080813_1882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