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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师大多种措施鼓励学生到基层就业

陕西师范大学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校连续七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2003年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7.64,2004年为98.30%,2005年为91.10%,在今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一次性就业率仍达到91.09%。近4年来,全校有2800多人到县及县以下乡镇中学任教或从事其他工作。

  为了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陕西师范大学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同时,学校结合专业特色和优势建立基层就业市场,把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作为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把西部和基层作为就业的主战场,积极支持、联系中小企业和基层单位到校招聘毕业生。

  陕西师范大学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制度,为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造条件。第一,实行灵活的户口、档案管理办法。学校规定凡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管理办法,其户口、档案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第二,建立考研优先保障制度。学校规定到西部、到基层就业服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服务的,学校为其保留2年学籍。第三,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学校对参加“志愿服务计划项目”和内地生源到西部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予以表彰,并授予“服务基层、建功立业毕业生”荣誉称号,对在西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内地生源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去西藏工作的内地生源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励总金额达2.2万元,同时减免这些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贷款总计1.32万元。第四,开展质量跟踪服务工作。陕西师范大学对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通过追踪、回访和职后培训,给他们带去母校的关怀,让他们安心工作,做到了“下得去、留得住、升得快、信誉好”,更好地为西部、为基层、为基础教育服务,提高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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