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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院校在陕招收西藏就业定向生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藏大学和西藏民族学院9所普通高校今年计划在陕招收定向西藏就业学生30名,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即可报考。 
    考生填报以上9所院校的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志愿时,除按省招办要求填涂志愿表(卡)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书面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书面申请由县(区)招办收集,汇总到省招办将其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可在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照顾投档。 
    被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必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对注册入学的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其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方面费用,国家给予补助。每生每年总计可享受国家补助经费8840元。 
    根据有关规定,学生本科毕业并到西藏工作单位报到后,方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进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违约必须向培养学校退还由国家财政给予的全部补助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培养学校要按规定收回违约毕业生国家财政补助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而且要将其行为记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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