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2009]35号),我校又喜增四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至此,我校共有教育硕士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08年9月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8〕44号)文件要求,“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遵照文件精神和学校领导指示,仔细分析了我校相关学科的基本情况,并及时组织有关学院展开相关工作,还召开了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专项工作会议。在会上,萧校长结合上级精神和学校实际,提出了几点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各学院领导迅速组建各专业申报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各自申报专业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培养方案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证。并最终形成了论证充分、内容翔实的申报材料。
2009年4月至5月根据全国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答辩安排,经过充分准备,由房喻校长、萧正洪副校长、张建祥副校长和“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部及各相关学院的领导、专家分别组成4个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答辩组,先后奔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对各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专业进行答辩。经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资格初审、专家通讯评议和组织答辩、报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等工作程序,我校参加答辩的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部获批。
此次国家组织申报专业学位,是我国为了培养高层次实践性人才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培养学术性人才与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并重的教育观念,旨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和促进研究生教育转型。这次我校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成功,为我校的科学发展尤其是健全和完善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实现我校专业学位教育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获批的4种硕士专业学位,均计划于明年开展招生和培养工作,相关单位为此已经开始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