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我校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三层会议室召开了A类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安排会议,副校长张建祥出席,人事处处长马进福、副处长胡波以及有关单位行政负责人参加。会议由马进福主持。
马进福就人事代理制度建立的背景及目前我校人事代理工作的现状作了简要的介绍。他指出,人事代理制度是为了促进人员合理流动,解决人员能进能出而建立的一种新型的用人制度。我校实行的人事代理制度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分层次逐步推进”等原则,以社会开放性的人才市场为依托,努力改变学校人员能进不能出、单向失衡流动的状态,逐步形成双向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达到合理配置学校人力资源的目的。我校从2005年开始实施人事代理,目前,人事代理人员共有164人,此次接受考核的人事代理人员共有62人。本次考核是我校对人事代理人员的首次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今后,每年都会有聘期届满的人事代理人员,因此,人事代理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将成为学校的常规性工作。
胡波通报了考核文件的制定过程,宣读了《陕西师范大学A类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对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办法及考核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重点对考核原则、组织测评的方法、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尽的讲解。
张建祥副校长就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的有关问题作了讲话。他指出,各单位对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要有正确的认识。传统人事制度的弊端是进易出难,缺乏人员合理流动的政策环境,流动渠道不畅,从而制约了学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随着人事制度的不断深化,在实践探索中找到了人事代理这一解决途径。人事代理制度明确了甲、乙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权利,实行了合同制管理,并且还有一定的期限。该制度实现了从政策和机制中寻求解决人员不易流动问题的办法,盘活了人力资源,有利于人员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实现从单位用人向社会用人的转变。
张建祥副校长强调,要做好本次A类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就必须重视考核条件、程序的设计和使用。一是各单位要制定好考核实施细则,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一基础性工作的质量决定了考核的质量,对此次考核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做好此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务必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岗位性质、职责、要求及人员状况等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具体细致、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细则。二是要做好对人事代理人员的评价工作。本次印发的文件中并未简单地采取末位淘汰制等方法,而是针对不同人员提出了不同的考核内容,在考核方法上实行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并在测评人员的组成上实现了多元化。在考核中,各单位既要重视对各类人员阶段性工作表现的考核,又要重视对关键时期重点工作中的考核,也要将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还要注意对集体活动中表现情况的考核,务必确保此次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要注重本次考核的公平、公正,切合实际,不可道听途说,主观臆测,切忌以个人好恶评价员工。
张建祥副校长最后还指出,本次考核要落实考核责任。各基层单位是第一责任单位,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考核过程中,各责任人要对以下三个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一是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考核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二是对工作业绩的认定务必准确,切实掌握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减少考核的随意性。三是确保考核质量,保证考核工作不走样、不失真,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马进福对此次考核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具有较强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确保考核顺利有序地进行;二是要求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处理好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务必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
据悉,此次考核从10月29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分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和组织实施考核两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