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分别对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进行了评估验收。我校长安校区溢香楼餐厅被授予“标准化学生食堂”称号,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梅园1号、2号、3号楼及长安校区学生公寓兰园2号、3号楼均被授予“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 此外,西安交通大学等6所高校的6个学生食堂、13栋学生公寓楼也分别获得了“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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