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广州日报》发表了题为“连砍伤三人行凶后自杀”的署名报道(记者:汪万里、谢华兴、王菁)。该文刊发后,迅速被大量的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相继转载,有的网站甚至刊出了题为“陕师大硕士毕业生持刀砍伤三教师后自杀”的报道。12月19日,《广州日报》记者汪万里、谢华兴在未正式采访我校新闻宣传部门的情况下,又引用网络传播的消息刊出了失实的后续报道。
由于该报道涉及我校及我校毕业生,我校党政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几天来,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也相继接到数以千计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质询电话及来信,强烈要求学校尽快查明事实,以正视听,使得学校领导不得不中断其他工作。房喻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涛还中断有关活动,分别从外地赶回学校,处理此事。党委书记江秀乐,校长房喻,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渭淮等先后对事件处理工作做出重要部署,责成学校办公室、学生处等有关单位尽快了解东莞实验中学伤人事件的有关情况,做好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工作以及校内师生和广大校友的思想工作,尽量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责成我校南方办事处负责人迅速赶赴东莞东华医院看望并慰问受伤毕业生及另外一名受伤的教师,并与东莞实验中学校方及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做好受害毕业生及家属的思想工作。
学校认为,《广州日报》及相关记者在未调查核实清楚事件中相关人员的准确身份的情况下,所刊发的报道对我校及我校毕业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引起了社会公众的误解。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我校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形象,同时也对我校在此事件中受伤的两名毕业生及其家属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激起了校内师生和广大校友的强烈义愤,导致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和稳定。
12月19日,我校正式向广州日报发出了《关于强烈要求〈广州日报〉尽快澄清失实报道并向我校公开道歉的函》。针对我校致函,12月21日,广州日报做出初步反应,在当天出版的《广州日报》A49版(共计144版)刊登“更正”,称“本报12月17日A37版刊登的《连砍伤三人行凶后自杀》文中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的四名涉事老师均是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是未经证实的消息,后经证实,砍杀人并最后自杀者并非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被砍伤的舍友也非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特此更正。”
学校认为,仅仅这样的一个 “更正”不足以弥补由于不实报道给我校、我校毕业生及广大校友造成的伤害,也难以挽回给学校声誉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我校强烈要求广州日报在原报刊显著位置和相关媒体刊发对我校和我校毕业生失实报道一事的声明,公开向我校道歉;积极联系转载媒体,刊登公开声明,撤销失实报道转载内容;严肃处理对这一事件失实报道的记者;处理方案及结果须在第一时间函告我校。我校将密切关注事件处理进程,并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学校声誉及广大毕业生权益的权利。
日前,学校有关部门也与东莞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东莞方面表示,市委市政府、东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此事,有关领导专门到医院慰问在事件中受伤的我校两位毕业生及另外一位受伤的教师,东莞实验中学教师还自发前往医院护理,煲汤送饭,目前,我校两位毕业生伤情稳定,正在康复之中。
学校感谢广大师生和校友对学校的关心和爱护,感谢东莞有关方面及社会各界对受伤的我校毕业生的爱护和帮助,希望全校师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中去,希望广大校友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国家奉献青春才智,以实际行动和新的业绩为学校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