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我校在长安校区校务楼510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涛主持,副校长赵彬出席了评审会,来自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的三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评审。
王涛副书记首先介绍了此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背景,传达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三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精神。他指出,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助名额多,奖助金额大,评选时间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处处长解勇国通报了我校制定《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情况,对三个管理办法进行了解释,并通报了此次评选工作进程,对全校各院部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部审查推荐、学生处审核等工作情况作了说明。
赵彬副校长在讲话中对《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要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扎实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刘建军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详细汇报了国家奖学金工作情况及初选结果,学生处副处长梁玉奇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详细汇报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工作情况及初选结果。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就三项奖助学金候选人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严格审核,最终确定了拟获得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