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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学校

为加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的精神,从2006年开始,国家决定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在有关院校和基础培训学校进行培养。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日前,我校被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批准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训任务,成为2007年唯一一家新增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学校(点)。
  自此,全国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培训任务将由原有的北京邮电大学、西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江西中医学院和我校共同承担。
  据教民司函[2007]43号文件,2007年我校将承担包括考取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其中民族学在中央民族大学)、长安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东南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5所高校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任务。
  目前,我校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和筹划,以确保今年首届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培训任务的顺利进行。
  
崔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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