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教研司[2007]7号文件),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历史地理学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组织的考核评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教研 [2006]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6]3号)的要求,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国家重点学科的评估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国家重点学科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我校在认真组织自我考评的基础上,从建设目标、学术团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条件建设等方面全面总结了我校历史地理学学科建设规划的完成情况,并对建设成效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形成了我校历史地理学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总结报告。
按照考核评估的程序和要求,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一般按一级学科分组进行考评,考核评估工作采取学校评审代替专家个人评审的方式进行,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有关学校(或科研机构)参加国家重点学科的考核评估工作,并以学校(或科研机构)的名义提交考评结果。对考评成绩排名靠前的国家重点学科将保留其国家重点学科资格,对考评成绩排名靠后的国家重点学科则须进入第二阶段——国家重点学科增补与淘汰工作。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按照统一的统计规范,在专家的监督下,对各单位提交的考评结果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对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结果的分析,宣布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历史地理学通过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