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5月2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隆重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北京市宣武区牛街街道等642个模范集体、李素芝等676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我校荣获“模范集体”光荣称号,这是继去年11月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第四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后,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次受到表彰并获得的最高荣誉。党委副书记武国玲代表学校出席了会议。
多年来,我校积极致力于民族教育事业,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校是全国最早开展民族预科教育的五所高校之一,自1980年设立民族预科部以来,已先后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和输送了各类民族人才4000多人。目前,在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有1500多人,占学生总数的12%,民族成份有37个,分布在16个学院和预科、本科、研究生等各个培养层次。民族教育已成为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的民族人才为目标,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并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困难,较好地促进了我校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党和国家领导人温家宝、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出席大会。大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
武国玲副书记(中)出席大会
武国玲副书记代表我校领取奖牌
(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