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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通知

全校各处级单位,各附属单位:
  目前,已进入秋冬季节,正值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为了有效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再度暴发性流行,巩固前一阶段防治非典取得的重大成果,根据国务院、陕西省10月9日预防非典型肺炎电视电话会议及陕教体〔2003〕57号文件精神,现就当前我校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校各级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充分认识非典疫情可能出现的反复性及非典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以对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把防控非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常规管理工作。学校已按上级要求,正式恢复和启动了校防控非典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工作,先后印发了《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和《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建立非典型肺炎等传染性疾病预防制度及应急预案的通知》,对我校防控非典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全校各单位接此文件后,从即日起启动非典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结合前一阶段防治非典工作经验,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建立非典型肺炎等传染性疾病预防制度及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正常的值班和报告制度,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并于11月1日前将本单位防控非典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上报校防控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恢复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自11月1日起,各单位防控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派专人于每日10时前将防控非典日报表送至校防控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现设在校医院卫生防疫科,上班时间办公电话为5303965,夜间值班电话为5308450,传真为5303965。防控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要按照有关要求每日按时将全校防控非典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长延堡街道办事处、雁塔区教育局、雁塔区卫生防疫站、陕西省教育厅防控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做好疑似病例监控工作。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附中、附小、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对身体不适特别是有发热和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到校医院诊治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要切实掌握离开本地外出学习、实习、出差等人员的去向,及时了解其身体状况。
  四、把防控非典工作与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卫生与环境治理工作。校医院、后勤管理处、爱委会等部门要做好防控非典物资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对医疗技术人员、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教学单位、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健康知识特别是预防呼吸道疾病等传染病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告别陋习,树立文明意识和健康生活观念,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抵抗病毒侵袭;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保持校园清洁,确保教室、宿舍等公共室内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
  五、认真落实前一阶段防治非典时期制定的门禁制度,公安处从即日起要严格实行对学校各个校门的有效管理,全校师生员工及在校内居住、工作的其他各类人员和车辆,都要凭学校发放的有效证件出入校门,严格控制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上级和外单位来校办事车辆经允许入校后,一律停放至停车场,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加强对校内各类房屋出租的管理。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各单位要迅速向师生员工传达本通知精神,及时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学校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情况、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陕 西 师 范 大 学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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