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处级单位,各附属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全校师生安全、愉快地过好假期,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2000级、2001级、2002级学生从7月2日起放假,8月22日收假(其中含补休“五一”假三天,下同)。8月23日、24日两天办理报到注册手续,8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03级新生于9月5日至9月7日报到,办理入学手续。9月8日上午举行开学典礼,9月8日下午入学教育。9月9日至9月29日2003级新生进行军训,民族预科新生于10月6日、7日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2.教师从7月2日起放假,8月22日收假,离校教师务必于8月21日前返校。
3.机关各部处、各院(系)和图书馆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要在保证假期有关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从7月3日起轮流休假,8月22日(星期五)正式上班。凡涉及迎新工作的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任务及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开学后学校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迎新工作。
4.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向长安校区搬迁工作,按有关安排组织进行。
5.后勤部门、产业单位放假时间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二、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召集专门会议,对师生进行假期防“非典”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师生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的发展趋势,暑假期间和返乡途中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个人卫生,不到或少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去,不与疫区来人接触,平时要注意房间通风和饮食卫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防病抗病能力。同时要做好师生假期遵纪守法、路途交通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及其他个人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教师外出学习或进行业务活动,要注意防疫安全,且须报请各单位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外出。
2.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回家学生的登记工作。辅导员必须清楚、准确登记每一位学生的离校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的班次及家庭联系方式,党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对学生的去向要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要做到电话随访。返乡学生要严格执行民航、铁路等交通部门及当地政府防控非典的规定,自觉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途中不随意参加旅游或走亲访友。学生返校时,要认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暑假返校情况登记表》(由校防治非典办公室统一印制),持此表方可履行报到注册手续。
3.按照“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就近就便,安全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与管理。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按陕师团发〔2003〕11号文件执行。
4.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对他们的有效管理。各院(系)要准确登记、全面掌握本单位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并以院(系)为单位建立学生临时党团组织,确定假期宿舍负责人,加强对学生日常生活、健康及有关活动的领导与管理;学生处、团委、学生会要为留校学生安排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帮助他们愉快度过暑假;后勤集团学生社区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内部员工管理,切实保证学生生活区的卫生和安全,假期学生食堂仍按正常时间实行一日三餐,要把好食品采购关和卫生关,严防病从口入。学生假期外出凭学生证出入学校大门,严禁夜不归宿和在宿舍留宿他人。假期中途要离校赴外地的学生必须向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履行请、销假手续。
5.假期禁止师生去疫情区旅游、探亲、出差。家在疫情区(北京、河北、天津、内蒙古、山西)的学生原则上应留在学校过暑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回家的要提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并报校“非典”办备案;教职工要做到尽可能不去疫情区出差,必须去疫情区出差的要经本单位“非典”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并报校“非典”办备案。从疫情区返校的师生,除认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暑假返校情况登记表》外,还要进行体检和必要的健康观察。
6.有序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陕师学发[2003]11号文件执行。
7.放假前,公安处应会同有关单位对图书馆、实验室、库房、资料室、档案室等要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
8.各单位要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如若发现有害信息应立即删除,不得复制和传播,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暑假期间招生、函授生回校面授工作由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安排,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10.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角度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不允许雇用离退休人员、临时工和学生代替值班,不允许单位之间联合值班。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带班领导要加强检查,确保假期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现不安全问题及其他影响学校稳定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总值班室和公安处。暑假期间,学校办公室将会同公安处对暑假值班及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值班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要对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请各单位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送学校办公室和公安处各1份。
暑假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学校办公室:5308992、 5300800、 5308419
公 安 处:5308110、5308543
防治“非典”办公室:5308083
长安校区总值班室:5310128
校 长 办 公 室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