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网6月20日消息]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精神,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过积极准备,日前开始全面实施。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鼓励优秀大学生毕业生投身西部建设,特别是为西部教育事业贡献力量,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王涛任组长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和动员大会,研究制订我校“西部计划”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将此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截至发稿时止,我校登记具有服务意向的同学97名,领取志愿服务登记表的同学39名,递交志愿服务登记表的同学7名。(古寒)
附:
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教育部《关于动员内地高校非西藏生源毕业生进藏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陕西省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2003年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2003年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面向全校公开招募若干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到陕西宝鸡、咸阳、铜川、延安、安康等市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同时,招募5名(其中,化学2名、生物科学2名、物理学1名)非西藏生源本科毕业生进藏工作,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当地,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二、主题口号
投身西部大开发,为西部教育事业献青春
三、组织机构
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涛
副组长:冯武鸣 宋传东
成 员:罗增儒 袁奋光 李继凯 李 炜 李晋东 任应坤 但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宋传东 (兼),副主任:路正社 王海彬
办公室电话:5308104 5310112 5308002
四、工作步骤
1.6月12日,组织学校有关单位,传达学习团中央、教育部召开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视频会议”精神。
2.6月13日,将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项目办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陕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
3. 6月14日下午,组织全校99级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部分学生党员干部代表和学校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4. 6月14日至6月27日为校内申请报名时间,校项目管理办公室于每天下午4点前,将报名人数及相关情况报省项目办。
5. 7月16日,根据下达招募指标,对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合格后,按统一标准制作入选志愿者的名单和电子档案,报省项目办。
6. 7月24日至8月2日,按照全国项目办审定的志愿者名单,省项目办与志愿者、学校项目办签定三方协议(志愿者不在学校的,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可邮寄)。
7. 9月1日至3日,学校项目办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并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
五、招募程序
1.领表交表:毕业生可以从中青网(www.cycnet.com)或校团委网(http://xywh.snnu.edu.cn)上下载,也可以到校团委办公室(项目办)领取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毕业生填好表格后,及时将表格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项目办),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考查审核。①项目办通过面试、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报名同学进行考核与预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②对服务期意向为2年、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的毕业生将予以优先考虑。
六、岗前培训
1. 培训时间地点:7月18日,学校项目办将省项目办确定的培训报到地点和联系方式通知志愿者(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26日至30日共5天),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 培训主要内容:①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②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③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 ;④服务岗位(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技能培训;⑤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⑥服务地风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识介绍。
3. 培训方式方法:培训采用生动感人、丰富多采的形式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项目办编印的培训教材、宣传片。
4. 培训结束后,省项目办统一组织志愿者进行体检。 同时,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青年志愿卡。
七、日常管理
1. 志愿者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县项目办承担,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食宿等后勤保障,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同时,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学校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对日常管理进行协调、督促,及时了解志愿者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2. 学校按照全国项目办编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手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服务记录和考核。建立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3. 学校配合省项目办,落实志愿服务督导制度,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闻界代表组成督导团,定期巡回检查志愿者的项目实施和日常生活等情况。
4. 志愿者服务期满,学校对其自愿服务情况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5. 学校将利用校园文化网、就业网等建立网络平台,为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交流和就业提供信息服务。
八、保障措施
1. 国家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经费保障。①生活补贴。服务期间,国家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②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③志愿者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集中培训补贴、体检费等补贴。其中,培训补贴按40元/人/天标准,5天每人200元,体检费人均50元。④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办理。
2.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对申请“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贷款”的入选志愿者,学校将为其办理免还确认手续。对于欠交学费的入选志愿者,学校将为其办理减免所欠学费的手续。
3.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并免收档案保管费。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服务期间,学校推荐志愿者加入中国志愿者人才库,参加专门面向志愿者举办的人才招聘会,优先向志愿者提供单位用人信息,并予以重点推荐。志愿者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等管理职务。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5. 志愿者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6. 进藏毕业生工作满8年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01]19号)精神。鼓励其继续留藏工作,不愿意留藏工作的,由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分期分批安排回内地工作。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项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挖掘典型,示范带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发现培养一批先进事迹和模范个人,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等方式,及时进行宣传,形成时代风尚,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理想信念教育的生动素材,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
3. 突出重点,集中招募。要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
4.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媒体(网络、报纸、横幅、招贴、板报、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产生强大的舆论氛围,形成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