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党发[2003]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防治“非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处级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在我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前一阶段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然而,根据目前形势来看,防治“非典”任务依然十分艰巨。4月21日,我校党委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的汇报,认真分析了我校当前防治“非典”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重点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应采取的各项措施,调整充实了我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由江秀乐书记任组长,赵世超校长、王涛副书记、周德明副校长任副组长,并对我校下一阶段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将防治“非典”工作提高到维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当做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上级指示精神和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积极做好教育和宣传工作。要继续向师生员工宣传党和政府对于防治“非典”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教育和引导师生,既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又不能谈“非典”色变,引起恐慌;要主动、及时、准确地向全校师生发布学校有关“非典”的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以稳定人心,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要采取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强对“非典”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意识,多参加户外体育锻炼,讲究卫生,注意饮食,提高免疫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非典”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1.严把进门关,切断病疫来源。从4月25日起,严格实行对学校各个校门的有效管理,全校师生员工及在校内居住、工作的其他各类人员和车辆,都要凭学校发放的有效证件出入校门,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校学术活动中心、外事服务中心在防治“非典”期间,不得承办各种会议、接待旅游团体,对于非公务人员来校用餐、住宿要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体检登记;校办及各有关单位在近期原则上不接待校外来访、参观、考察人员;对于疫区来校投亲访友者,要实行报告制度,有关人员必须向校“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由校医院对来访者进行身体检查;研究生处要在5月份的复试工作中注意考生来源地区,对疫区考生要检查身体,分组复试。
2.完善预防机制,确保校内工作制度化、责任化。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宣传教育以及预防的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工作方案于4月25日下午5∶00以前报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对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校医院、后勤管理处要负责对全校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以及各单位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在消毒过程中各单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各单位也要自行组织对本单位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消毒,消毒器材药水由校医院提供;居委会要积极动员校内住户对居室进行自行消毒。
3.加强对师生员工外出的有效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五一”不放长假,学校将执行法定的“五一”假和双休日,在此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校,家长不得进校探望;要教育和动员师生、家属减少外出,减少或不参加大型集会活动,不要去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严格控制出差、旅游、春游活动,严禁师生员工外出到“非典”疫区,学生处要特别要求毕业生近期不要到疫区求职;为防止疫情,各单位近期不得在校内举办大型集会活动。
4.要进一步完善防治“非典”的各种措施。校医院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治“非典”知识的培训,及时购置、发放消毒器材、药物;要建立严密的监测系统,随时掌握了解师生员工的身体状况,预备一定数量的专门病房,提前联系好医治“非典”病人的医院,切实做好救治预案,落实好每一个环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无一患者漏治,无一疑者漏查。同时要做到一旦出现疫情,要在确保救治到位的情况下,做到“零扩散”。
5.加强对一些重点人群、流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视“难点”,消灭“盲区”。校内涉及外国专家、留学生,离退休人员、“三工”人员、自考生等人员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通报疫情,宣传预防知识,在稳定上述人员思想情绪的同时,要引导和教育他们服从大局,积极配合防治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6.加强领导,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非典”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天中午12∶00以前将本单位当日工作情况及有关“非典”信息报送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每天下午3∶00以前向教育部、教育厅报送我校防治“非典”有关信息。学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防治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情况、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楼二层222房间,上班时间联系电话:5308083,下班时间联系电话:5308419。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陕 西 师 范 大 学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防疫 通知
抄报:教育部办公厅、直属办、体艺卫司,陕西省教育厅
党委办公室 2003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