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网12月6日消息] 我校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日前下发关于做好酝酿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的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选区内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作出统一安排。
根据陕师党发[2002]12号文件精神,我校选区选民酝酿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为12月7日至12月20日,长延堡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分配给陕西师大选区代表候选人为2名。为了切实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意见强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利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肩负着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责。新选出的代表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与条件;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于代表素质的要求,要在全体选民中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宣传。在酝酿提名推荐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选民意志,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民主、不依法办事的做法,防止和纠正极端民主化的干扰,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