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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职责 服务中心工作——审计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我校审计处成立于1985年,原为独立建制的处级机构。1999年底,学校新一轮校内机构改革时,由于受教育部对各校机关管理机构总数规定的限制,将审计处与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体制,保留审计处机构与建制,配有6名专职审计人员。在人员紧缺、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全处人员恪尽职守,牢固树立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了学校赋予的各项任务,为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审计工作不断深入人心,从而促进了学校和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使学校和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了空前严格、规范、科学的局面。2001年审计处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陕西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审计处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们的成绩和经验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加强制度建设,使审计工作有章可依
  2000年以来,为了不断加强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审计处利用与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的有利条件,先后起草了《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审计的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及违纪处分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财务违纪行为处罚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合同签订及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均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分别以学校党委文件和行政文件向全校发布,要求全校各单位认真执行。为了加强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审计处还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审计处财务审计工作规程(试行)》和《陕西师范大学审计处工程审计工作规程(试行)》,在审计工作中执行。健全的规章制度,使审计工作有章可依,为规范、全面地开展审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从制度上保证了审计处和审计人员能够顺利地履行职责。
  二、积极工作,强化审计监督
  审计处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教育审计规范》等法规,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对全校财务工作实行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确定校办产业、后勤、附属单位及资金往来量大的校机关管理部门等30多个基层单位为重点审计单位,强化审计监督。坚持对这些重点审计单位,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定期财务收支审计,促进这些单位严格、规范、科学地进行财务管理。在对重点单位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始终坚持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每年都进行一次审计,协助和督促学校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资金运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结合学校管理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对党委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2000年以来,共开展财务审计37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26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项、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审计3项),共审计资金123847万元,审计年限一般都在3年以上,有的延伸达7年。通过审计发现了基层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违纪资金114.59万元,违规资金5310.75万元。遵循“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提出审计建议218条,基本上都得到学校和被审计单位的采纳,对发现的财务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委、监察处进行了严肃查处。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具体指导基层单位和财务人员进行改进,督促、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经常受到被审计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赞扬和感谢。通过经常性审计,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依法依规理财和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问题愈来愈少,财务违纪问题基本得到杜绝,违规资金数量大幅度减少。同时,审计处坚持每年年终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落实审计意见积极的单位提出肯定与表扬,对落实审计意见不积极的单位由学校主管领导对其单位负责人谈话教育,并限期改进。
  为了节约工程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审计处始终坚持对1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和室外工程,2万元以上的二次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5万元以上的新建工程实施“必审制度”,并严格遵循先进行预算审计后开工、先预算审计后拨预付款、先进行决算审计后进行工程费用结算的“三先三后”原则,不仅对工程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而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从工程立项、预算、招标、签订施工合同、验收到工程决算进行全程审计监督。通过审计监督,规范了学校基建、修缮工作管理,杜绝了盲目建设和随意扩大投资计划进行工程建设的不良现象,并使施工单位在工程决算中的高估冒套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审计处坚持对全校的所有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全部自己进行审计,没有外送一个项目。仅2000—2001年共审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175项,审计资金11989万元,审减资金238万元,为学校节约了较多的资金。
  同时,审计处坚持做到经济活动开展到哪里,审计就监督到哪里,除开展财务审计、工程预决算审计和工程招标监督外,还积极参与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标监督和全校财务人员聘任工作及校内有关制度的起草等工作。
  审计处始终坚持审计工作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除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及时抄报校领导,并随时向校领导反映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外,还不定期向校领导作专题汇报和建议,受到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处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了学校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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