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加良,男,河北省武安县人,生于1913年3月。193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先后在西北师范学院附中、西北工学院、西北大学、西安师范学院、陕西师范大学任教员、讲师、副教授、教授等。曾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陕西省分会常委、西安市体育总会副主席、陕西省田径协会副主席、陕西省体育科学学会理事、陕西师范大学体育教研室主任等。多年来,高先生一直在陕西师范大学体育课教学第一线工作,担任教研室主任时,主持制定学校体育规划,体育教学计划,体育理论讲稿等,对形成学校体育教学的良好教风、好传统做出了显著成绩。在他的带领和培养下,一批批青年教师成为教学、科研骨干力量。在担任我省《高等学校体育教材》编写顾问和制定《陕西省高等院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的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为全省体育教学改革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深得高校体育同行的尊敬和爱戴。
高加良教授具有较高的体育裁判水平和组织能力,上世纪60年代初国家体委授于高先生“国家级田径裁判”的称号;曾多次担任西北地区、陕西省和西安市以及高等院校大型运动会的总裁判、仲裁主任,先后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裁判人才。其中,国际级1人,国家级10多人。高加良教授是我省田径运动会组织编排工作的专家,曾先后编写过《田径运动会编排法》、《自行车运动裁判法》等。1981至1983年先后两次受教育部委托,在高等院校体育组第一批和第二批博士、硕士授予单位的评审工作中,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受到好评。高先生还多次接待泰国、索马里、日本等外国体育顾问团并组织友谊比赛。
高加良教授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体育事业,数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奋工作。致力于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不但重视人才的培养,言传身教形成了好传统,而且对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体育系的设立和恢复、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我校两次获得全国体育卫生先进集体付出了大量的劳动,荣获了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奖状和荣誉证书。退休后,高先生仍连续三届担任陕西师范大学老年体育协会常务副主席工作,几年来为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丰富老年教职工生活付出了心血,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高加良教授为人忠厚耿直,作风正派,注重身教,生活规律,不嗜烟酒,处事乐观,喜欢听唱京戏。80高龄,仍能步行或骑车来往于西安市郊和校园内外。高加良教授不幸于2004年4月19日辞世,享年91岁。
(高仲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