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毓瓒,男,生于1916年,河北省元氏县人。1942年毕业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并留校任教。1950年晋升为副教授。1954年由兰州调西安,先后任西安师范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体育教研室主任、体育系(科)主任。1962年院系调整,陕西师范大学体育系划归西安体育学院,先生随体育系到西安体育学院任教,并曾担任西安体育学院副教务长、体操教研室主任等职。先生是中国民主同盟盟员,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毓瓒先生在陕西师范大学及其前身西安师范学院工作8年,除担任体育教研室及体育系(科)的行政领导工作外,主要从事公共体育课、体育专业课的教学,以及大量群众体育活动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20世纪50年代,先生承担西安师范学院一、二年级女生公共体育课的教学工作。他根据低年级女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不但教会她们教学大纲规定的运动项目,还向她们形象地介绍体育锻炼的重要性,传授贯穿一生的健身方法,同学们都喜欢上陈老师的体育课,评价他的课是,节节终生受益。
1957年,西安师范学院成立体育科(后改为系),陈先生首任体育科(系)主任。体育专业课教学方面,先生主要讲授体育理论、体操、技巧运动、球类编排、体育测验与统计等课程。撰写有《体育课结合党的教育方针,师范特点实施的教育体制》等论文。
陈先生教学之余,非常重视群众体育活动,利用一切机会向教职工宣传体育运动的好处。1956年,在一次体育专题报告中,他语重心长地说:不要把自己的身体好坏,看成个人的私事。身体好了才能更好的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并引用伏罗希洛夫的话告诫大家:“谁不从事经常地身体训练,谁就是故意强迫自己活到四、五十岁就象衰老的人一样。”他针对脑力劳动者室内工作时间长,坐姿工作时间长,肌肉活动少,接触阳光少,呼吸新鲜空气少的特点,给大家开了四剂药方:一是生活规律化。特别要克服知识分子把晚上当白天用,睡眠不足等问题。二是工作或学习方式要有变换,工作与休息应交替进行。三是注意营养。四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陈先生还经常言传身教,教大家体育锻炼的方法:一要区别对待。男、女、体强、体弱、年轻人、老年人,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选择不同的锻炼项目和锻炼方式。二是循序渐进。体育锻炼时,要逐步增加运动量,不能操之过急,防止运动过度。
陈先生和体育教研组的同志负责全校每年的体育运动会,以及越野赛、开展劳卫制竞赛等群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还在教职工中成立了“钟声体育协会”,以促进教职工体育活动的开展。“钟声体育协会”组织的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参加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校工会组织的太极拳小组,活动也开展得轰轰烈烈。为促进学生开展课外体育锻炼,1958年,他亲自起草制定了《关于开展我院同学经常性体育活动制度》《西安师院学生参加体育劳动方案》等规章制度。使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经常化、制度化,对增强学生体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陈毓瓒先生治学严谨,工作认真,待人坦诚,平易近人,关心同志,乐于助人。“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但他始终坚信党的伟大和历史的公正。
陈毓瓒先生不幸于1971年因病早逝,时年54岁。
(周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