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征,女,汉族,1926年11月20日出生于山西省孝义县下栅村。童年在家乡小学念书,1939年2月参加孝义县战斗剧社,唱歌、跳舞、演小品,活跃在吕梁山区。晋西事变后,战斗剧社合并在晋绥边区七月剧社,1940年冬随七月剧社,赴延安鲁艺中队艺术干部培训班学习,翌年转入新成立的部队艺术学校为学员,1942年随七月剧社返回到晋西北根据地晋绥边区。整个抗日时期一直在剧社任演员,先后主演十几部戏,如大型歌剧《刘巧儿》中刘巧儿,《刘胡兰》中的胡兰妈,《十二把镰刀》的青年妇女。七月剧社是以地方戏曲山西梆子(晋剧)为主,后来又排演了《打金枝》、《金水桥》,在这些戏里,担任了主角,如《打金枝》中的公主,《赐环》中的貂蝉。以后剧社又排了《血泪仇》、《逼上梁山》、《三打祝家庄》等大戏,主角配角都演,需要时跑群众。七月剧社以这些剧目在长城内外、黄河两岸为部队、机关、医院、学校演出,受到群众的欢迎,晋绥人民称剧社为“咱的七月家”、“七月剧”,演员的名字都能呼叫出来,杨征就是其中一个。
1947年晋绥组织土改工作团,从七月剧社抽调了不少人员,杨征参加了河曲、保德地区的土改工作团,先后搞了近两年土改工作,接触生活,受到了教育,许多英雄人物令她感动,便动笔写了文章,在晋绥日报发表,其中有一篇《妇女主任卡西子》就引起注意。当时的宣传部长周文(作家)称赞“七月”的年轻人成熟了,可以当干部用,不能总是把他(她)们限在舞台上演戏了。
解放战争期间,七月剧社活跃在塞北,由晋察冀、晋绥组成的三兵团成为平津战役的组成部分,转战在前线,又搞支前又搞演出。北平解放后,又随军进军大西北,后又进军西南,大部分同志入川,一部分人留西北艺术学院,杨征被留在艺术学院工作。
1950—1953年在西北艺术学院音乐系担任组织干事,1953—1954年在西北文教委员会办公室搞人事工作,1955—1956年在西安师范学院人事科工作,1956—1957年在西安师院保卫档案科任副科长,1957—1958年在师院人事处任秘书,1958年—1959年3月在西北中级党校轮训班学习,1959年3月在陕西师范大学行政党总支任专职副书记,1960年在行政第二党总支任副书记,1960—1961年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科任科长,1961年12月—1972年在陕西工业大学化工系任党总支副书记,1972—1983年11月在西北大学化工系党总支任副书记、书记。杨征同志1939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离职休养。享受副厅级待遇。
杨征同志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正确理解和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担任总支书记时,能认真贯彻党委的决议,并指导系上的各项工作。在多年的工作中能够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的正确意见,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能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热爱生活,为化工学院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李静摘自《西北大学学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