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权,男,汉族,1934年6月28日生于陕西省凤翔县。1950年2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2年至1954年7月在凤翔县市一小学、简易师范、凤翔师范学校学习。新中国成立前在上小学和简易师范期间,蒙受地下党员教师的熏陶,并在其指使下为党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曾任陕西省凤翔师范学校团总支书记,青年团凤翔县委委员、县人民代表、省团代会代表。1954年8月考入西安师范学院政教系学习,任院学生会委员、系学生分会主席,学习期间品学兼优,因工作需要于1955年11月提前毕业留校工作,先后任政教系秘书、政教系系党总支副书记、教务处党总支副书记、校党委委员、监委委员、机关第一党总支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校整党办公室副主任、职改办主任。1986年2月任党委统战部部长,1987年12月任校第六届党委委员、常委,1988年5月任政协陕西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曾志权同志一贯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党性,无限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的工作。他先后在西安师范学院、陕西师大从事了37年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写的论文、通讯、工作计划、调查报告等40余篇,其中在校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有14篇,如《系秘书的苦衷》、《怎样正确对待入党问题》等。
他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富有自我牺牲的精神,表现了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担任政教系秘书、党总支副书记、人事处副处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统战部部长等职责时,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他在参与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清查”、“核查”等项工作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较好地处理了一系列较复杂的问题,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在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期间,认真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在加强学校的组织人事工作方面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1986年12月他出任校党委统战部部长。在此期间,他既坚持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原则,又注意调查研究,使统战工作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根据我校实际向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各民主党派的同志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努力工作。在任省政协委员期间,积极建言献策,受到委员们的尊重。在病休期间,还坚持主动接待来访同志,及时反映并协助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为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曾志权同志具有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他遵守纪律、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光明磊落、谦虚谨慎、清正廉洁;他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关心工作和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关系,工作岗位几经变动,均能自觉服从组织调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克己奉公、生活俭朴,始终保持和发扬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他的这些思想和行为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曾被评为学习、工作红旗手,应予表扬的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分别受到学校和省委科教部的表扬和奖励。他的政治觉悟、工作精神、思想品质为我们树立了好的榜样。
曾志权同志因病于1992年7月29 日辞世,终年58岁。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