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档案馆定于3月5日至3月12日,集中接收2018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入团志愿书;
2.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待转正后再归档);
3.高考材料;
4.中学材料;
5.大学材料;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和学籍卡;
7.其他应归档材料。
二、2018级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入团志愿书;
2.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待转正后再归档);
3.高考材料;
4.中学材料;
5.大学材料;
6.硕士材料;
7.攻读博士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和学籍卡;
8.其他应归档材料。
三、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研究生管理人员,将以上各类材料分别用订书机装订且用铅笔标明顺序号后再装入档案袋中,对档案材料不齐全的,辅导员要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所有档案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得归档。
四、博士档案袋未下发,请各学院、研究院管理人员,将各材料装订编号移交至档案馆。
五、在移交研究生人事档案时,请随附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档案移交总的情况说明,注明研究生档案材料不全者的姓名及学号,并加盖各学院、研究中心(院)公章。
未尽事宜请咨询档案馆人事档案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310254。
请各学院负责学生管理的老师,加人事档案室微信群,方便工作交流沟通: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