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6日,陕西高教系统《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培训会在我校召开。经陕西省档案局同意,受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委托,作为学会秘书长单位,本次培训会由我校档案馆具体承办。来自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等 54 所高校88位档案同仁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在我校学术活动中心隆重开幕,会议由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我校档案馆馆长苟亚锋主持。陕西省教育厅调研员王瑛、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处长窦随社、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理事长吴连书参加了开班典礼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培训会共开设了八个专题知识讲座,分别由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理事长研究馆员吴连书、省档案局研究员董燕翔、张开颜,省教育厅调研员王瑛、长安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吕建辉、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石慧敏、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晋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档案室主任张新宏等人进行讲授。授课内容主要包括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依法治档、用规范的档案管理为学校科学发展服务,档案管理与编研操作实践,高校档案管理业务规范与操作方法,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践,档案信息化建设概述,档案文章写作与投稿以及陕西高校档案工作20年等。听完讲座之后,学员们还参观了长安大学档案馆。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档案管理工作有了深刻认识,提高了档案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学习之后学员们获得了省档案局颁发的行业培训合格证书。大家都欣喜地欢呼:“我们持证上岗了”。
本次培训会是继1991年承办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6号令)培训之后,我校档案馆作为陕西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秘书长单位第四次承办全省高校档案培训任务,充分体现了省教育厅、省档案局、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对我馆的信任以及我馆在陕西高校档案界的整体实力,档案馆将继续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努力实现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服务利用,为学校转型发展增添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