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将于2010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接收2010级本科生人事档案材料,请各辅导员按时将材料送交人事档案室。具体要求如下:
1、请辅导员将以下材料收集齐全:入团志愿书、高考材料、中学材料、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必须要用黑色笔或蓝黑笔书写)、军训鉴定表、学籍卡。
2、请将以上六类材料分别用铅笔在材料右上角标明学号, 并按类别从小到大分别排列。
3、对档案材料不齐全的要告知学生本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所有档案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得归档。
4、在送交学生人事档案时,请附各院档案移交总的情况说明,注出学生档案材料不全者的姓名及学号,并加盖各院公章。
档 案 馆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