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职教职工住房补贴信息核对工作是事关每个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档案馆对此极为重视。为了满足此项工作的查档需求,有效疏导查档流程,尽可能保护档案,经和国资处、财务处协商,档案馆特做如下公告:
1.查档以院、处、部、中心等处级建制单位来进行,凡个人需要通过查阅档案来补充、核实住房补贴信息的,请在本单位登记,各单位汇总查档信息后,以单位名义统一来档案馆办理查档业务,档案馆以因公查档接待。凡以个人名义来档案馆办理该项业务的,档案馆不予接待。
2.因为时间紧迫,档案馆将同时提供利用综合档案和人事档案中有关工资信息部分档案。查阅综合档案工资信息的,开本单位介绍信后,各单位可直接派人来档案馆办理查档业务。查阅人事档案工资信息的,开本单位党总支介绍信后,各单位须派两名以上党员同志来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办理查档业务。
3.档案馆近期集中力量办理此项业务,各单位查档人员请自觉履行相关查档手续,服从档案馆工作人员安排,保持良好的查档秩序,以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相关单位对此项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为教职工服好务。
档案馆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