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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档案馆承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第二期培训

421,风和日丽,春意盎然。继200812月成功承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首期培训之后,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2008]9号文件安排,并经陕西省档案局同意,由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主办、我校档案馆承办的第二期“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培训班在启夏苑隆重开幕。来自全省各类高校的四十余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由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我校档案馆正处级调研员尚瑞清主持。

培训会共开设了六个专题知识讲座,分别由我省高校档案学界专家西安财经学院研究馆员吴连书、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副馆长柯峰、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晋平、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石慧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安聪娥和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赵豪迈及陕西师范大学助理馆员庞莉等人进行讲授。授课内容主要包括《高校档案管理办法》诞生的背景及新视点,高校档案资源建设中各类文件资料归档范围的确定、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及归档工作程序,高校档案规范化的组卷、分类编目、整理排架、提供利用及鉴定销毁,数字化校园环境下的档案信息化建设,高校学生人事档案管理办法,高校数字化档案馆的构想和实施,学生成绩翻译软件的开发使用等。听完讲座之后,学员们还参观了长庆油田档案馆和数字化加工流程,以及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溯源馆、西迁纪念馆等。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对档案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均有所提高,培训目标明确、效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425培训班顺利结束,学员在完成学习之后由陕西省档案局颁发了行业培训合格证书。

本次培训会是继1991年承办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6号令)培训之后,我校档案馆作为陕西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秘书长单位第二次承办全省高校档案培训任务,充分体现了省教育厅、省档案局、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对我馆的信任以及我馆在陕西高校档案界的整体实力,同时也是我校档案馆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档案馆将继续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努力实现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服务利用,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档案馆

2009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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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我校档案馆正处级调研员尚瑞清主持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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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校档案学界专家西安财经学院研究馆员吴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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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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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副馆长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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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石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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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安聪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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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副研究馆员赵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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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助理馆员庞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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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第二期培训班全体成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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