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支持鼓励我校师生、校友出国留学深造,为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提升我校国际化程度,扩大我校国际学术影响,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贡献绵薄之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我校2009年工作要点和房校长在2009年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经档案馆馆务会议研究,档案馆近日出台了支持我校师生校友出国留学新举措,具体为:
1.对个人提供利用我校档案馆馆藏人事档案中的“学历材料”。凡个人人事档案在我馆存放的我校师生员工、校友因出国留学,需要办理其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成绩单及成绩单翻译件,因为时间紧、路程远、异地母校查询不方便,均可按照组织程序或由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的前提下,来我馆直接办理,我馆将根据馆藏人事档案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但利用者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母校办理此项业务更权威)并按照我馆有关规定缴费。
2.调低利用档案相关收费项目,减少出国留学人员经济负担。考虑到广大师生校友出国留学广泛联系往往需要多份成绩单的情况,档案馆在原来针对我校师生档案证明费减半收取的基础上,出台出国留学成绩材料办理业务中我校师生校友中英文成绩单凡复制十份以上者,超出十份部分每份“复制加盖费”减半收取的新政策,以大幅降低成绩单及翻译件办理费用,减少出国留学人员经济负担。
3.积极开发档案馆新成绩翻译系统,优化成绩翻译业务服务流程。针对档案馆原来成绩翻译系统系单机版,没有升级换代,已经不能满足目前档案馆实际需要的情况,档案馆正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新成绩翻译系统研发,以扩充我馆成绩翻译服务能力,优化成绩翻译业务服务流程,以满足利用者远程办理和自助办理的新需要。
我校师生、校友在出国留学材料办理过程中需要本人成绩单复印和翻译服务者,请同我馆积极联系(综合档案:85310255;人事档案:85310254),我馆将为我校出国留学人员及广大校友提供热情周到服务。
档案馆
200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