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师范大学院系档案管理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基建档案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07]63号文件),定于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三层会议室,召开档案业务培训会议。请下列人员届时参加:
1.各院、系、部等教学单位的专(兼)职档案员。
2.基建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和财务处的专(兼)职档案员。
3.在我校施工的基建工程承包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员(由基建处负责通知)。
请以上单位按照陕师校发[2007]63号文件精神,尽快确定本单位的专(兼)职档案员,并将其名单于10月10日下午3点前告知档案馆业务指导室。
联系电话:85310257
电子信箱:dagywzd@snnu.edu.cn
档案馆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