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档案查档提示
一、查档地点:
查阅综合档案(除人事档案外的其它各种档案),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东附楼二层进档案馆综合查档室。
二、查档时间:
上午:9:0 0 ~ 12:00 下午:13:00 ~ 17:30 星期三下午、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不对外开放。
三、利用方式:
1.查阅:利用者在档案馆查档室内阅览档案原件。查阅其他部门形成的档案和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利用的档案,须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
2.借阅:利用者根据特殊需要,经过批准暂时把档案原件借出馆外使用。一般仅供档案形成部门或形成者借阅。
3.摘录:利用者根据需要,经过批准摘抄其利用权限内的档案内容。
4.复制:档案馆为查档者提供可以复印的档案复制件,并按规定收费。
5.函调: 档案馆通过确认信函或传真提供的有效查档证件,并收到必要的费用后,代利用者查阅其可以利用的档案,通过复函形式告知查档结果。
6.翻译:档案馆为本校毕业生提供其保存在我馆的学习成绩翻译成英文的服务,并按规定收费。翻译好的成绩单,经过校对无误,复制本人所需份数,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装入专用英文信封袋,粘贴封条,加盖封条章。由学生本人将加密信封寄到申请的国外大学。
四、查档流程:
五、查档利用具体规定请参见《陕西师大档案馆综合档案利用办法》,未尽事宜请与查档室咨询(电话:029-85310255),工作人员将热情为您服务。
|
|
 |
版权所有:中国 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地址:陕西师大长安校区图书馆东附楼二层 电话:86-029-85310250
传真:86-029-85310255 邮编:710062 办公时间: 9:00-17:00 (查档延长至17:30)
|